金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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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笑皆白丁

现代言情/都市生活

更新时间:2023-11-16 16:08:44

那段时间小夭痴迷于张爱玲。当小夭读张爱玲时,她觉得,那个穿着一件破旧大红棉袄的张爱玲,那个才气让大多数男人自惭形秽的张爱玲,那个在木屋里孤独终老,比烟花更寂寞的张爱玲就像坐在她身边,穿着短袖旗袍在摇曳的烛光下低头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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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天前·连载至沐小夭

沐小夭

  刚毕业那会儿,她还不抽烟。

  沐小夭用力的抽完了最后一口烟,把烟蒂狠狠的摁在烟灰缸里,用力的拧了几下,然后从休息室出来。“她一脚踹开人事的门,走进去,啪的一声把记者证摔在办公桌上。“去你大爷的无冕之王,老娘不干了!”

  小夭28岁了,同事们不再称呼她“小夭”,而是“老妖”了。

  沐小夭,原名沐夭夭,出生时恰逢农历三月。窗外桃花正盛,沐爸爸望着窗外,冒出一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恰逢女儿临世,灵机一动,沐爸便为女儿取名为沐夭夭。沐妈是个苏州女人,只是笑笑,轻轻的蹭了蹭小夭的小脸,也没反对什么。尘埃落定,小夭的名字便定了下来。

  小夭5岁了。同龄的的小女孩儿们还在在粘着爸妈买洋娃娃,玩具熊。她却抱着沐爸爸的大腿,死活不愿撒手,求老爸给她买一把玩具枪。

  沐爸,大名沐正平。外表斯斯文文,戴一副半框眼镜,显得满身书卷气,第一眼看上去8成会以为这是某个大学教授。而实际上却是HA市的副局长,性子刚正。他曾亲手破获大小案件无数,再加上本身文笔不错,善写材料,职位晋升的颇快,只是性子太正的人在人情世故方面就容易出问题,虽受同事尊敬,却很难得到上级的喜爱。在大队长的职位上熬了十几年之后,终于被提拔到了副局长。只是很明显,他的政治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

  十几年前沐正平因为发言不当被从组长直接降职成了普通干警。

  那天下着雨,沐正平在街上巡逻。一位小朋友头顶着书包正在等着过马路。车来车往,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停下来等一会儿。沐正平看的恼火,正想帮忙,一辆红色轿车终于减了速。

  小朋友可能低头在哭,一时没能注意到,于是那司机便轻鸣了几声喇叭。好像是意识到了男孩儿需要一把伞,车主打开走了下来。待车主走到男孩儿边上去送伞,后车已经是等的不耐烦了,喇叭长鸣。那人明显是路怒症患者,热血上涌,一脚油门表演了个追尾。随后那人停下车,张嘴欲骂,沐正平大踏步冲了过去,发挥出了自己全市大比武三连冠的实力,一招擒拿便把该男子按到了地上。

  沐正平押着人走到了旁边,抬眼便看到了送伞的嫣然…一瞬间,这个在局里被同事戏称为战斗狂人的男人竟然蓦的老脸一红…

  几经波折,燕然成了林正平的妻子。

  有一次,沐爸摸着小夭的头说:“说实话,当年你老爸也是一表人才,遇见过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还是一眼相中了你老妈。你妈虽然漂亮,但更吸引我的是那种感觉—“安稳”。“看到你老妈的第一眼,我就认定,是她了。她给我的感觉不像破了大案子后的轻松喜悦,也不像升职加薪后的志得意满,而是让人很安心,那一瞬间就能平静下来的安心。遇见你妈后,职位被下调后的不爽一下子少了一大半。”

  沐妈在边上听着,笑着,走过来用手指轻轻戳了戳沐爸的头。

  拗不过小夭,沐爸最终还是给小夭买了把小手枪。谁知第二天小夭就用手枪把邻居家小胖子打哭了。沐爸爸为此大动肝火。向来在女儿面前一副满脸慈爱笑容的沐爹大发雷霆。

  嫉恶如仇的沐爹在痛骂了小夭一顿后还罚站。小夭站在那里,昂首挺胸,撅着嘴,瞪着老爸就是不认错。沐爹气的吹胡子瞪眼,拉着脸,坐在那里瞅着闺女。沐妈看着一老一小一对活宝哭笑不得。出言相劝,两头犟驴却置之不理。后来沐爹才知道,小夭打小胖子是因为小胖子欺负女同学。沐爹百般认错求饶之后这事儿才告一段落。

  小夭8岁了。作为一个女孩子,小夭却成了这一片的孩子王。无论是爬树,下河,还是领着一群孩子把欺负女同学的小男孩胖揍一顿,小夭都轻车熟路,毫不生涩。那年被打哭的小胖子,痛改前非,拜了山头,成为了团队里的二把手、小夭的左膀右臂。沐爹对此无可奈何。他也曾多次想向小夭发脾气,可看着粉雕玉琢的闺女,再看看笑眼盈盈的妻子,那点火气也烟消云散了。当然,沐爹也试过好言相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讲了一通道理,说女孩子该文静点什么的。谁知道小夭根本不吃这一套,还管她老爹叫“老封建”,气的沐爹捶胸顿足。

  小夭10岁了。小区门口有棵古树。每天放学回来,小夭总喜欢爬到树上。他喜欢坐在高高的树枝上顺着马路眺望。她觉得,她可以看的好远好远,看到一些在地面上看不到的风景。

  后来小区里要扩路,这棵树成了阻碍。那天下午,小夭刚爬到树上,一群工人戴着安全帽,扛着铁锹,锄头,提着电锯便围了过来。正当他们准备动手时,树上的小夭大喊了起来。小夭打心眼儿里不想让陪了她数年的朋友就这样被砍掉,而工人们却迫于命令,急于赶工。双方僵持不下。情急之下小夭紧紧抱着树,赖在上边,就是不愿下来。而工人们也万分无奈。沐爹接到消息匆忙赶过来也无济于事。他清楚自己闺女的脾气,人小,却倔的很。后来,这事情甚至惊动了记者。小夭也第一次接触到了这一行业。

  由于小夭爸爸在淮安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经过与市政部门的协商,最终改砍为迁,小夭才不情愿的的从树上下来。

  第二天早上,沐爹拿起一份淮安晨报,把还在被窝里犯迷糊的小夭拎了出来,指着上边的一张小女孩赖在树上的照片痛心疾首的发表感慨。小夭呢,揉了揉眼,翻了个白眼。“照片拍的真丑,东西也写得烂,还不如我。”说着,小夭挣开沐爹,回去补觉了。留下沐爹一个人在那里凌乱。

  一语成谶。小夭18岁了,她报了新闻专业。而她的择校风格也很小夭。以她的成绩不说上清华北大等C9院校,但随便在BJ上海,甚至苏浙地带找所重本都绰绰有余。可小夭给了让人意想不到的答案。小夭选了金城大学,这所地处荒凉大西北一隅的高校。当然,金城也曾辉煌过,但当下更像是一位迟暮的英雄,又或是一位没落的贵族。可小夭说,帝都官气稍重,上海钱味略浓,川蜀少了分浑厚,而江浙又太过玲珑。比来比去,想来想去,小夭还是选择了大西北。

  其实,小夭还是有私心的。打记事起,小夭就很喜欢灰色。她觉得,灰色有点伤感,但不会像黑色,深红色那么凄惨,反而有种淡淡的美。后来,读了几本书,小夭觉得,这就叫哀而不伤吧。小夭有一种执念,她一直觉得,在中国版图上,西北一直笼罩着一层灰色。而这,正是小夭所喜欢的。

  沐爸一直想让小夭坐飞机,但小夭坚持要坐火车,她想要趴在窗子上,看一路风景,读一段荒凉。

  临行前几天,小夭拒绝了沐爸送她上学提议。她把这次一人的远行看成了自己的成人礼。临行前,车站门口,小夭戴着黑色遮阳帽,穿着一套灰色夏季运动服,背着个深蓝色帆布背包,手里还拉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回头对父母笑了笑,露出两个酒窝,潇洒的挥了挥手,扭头进站了。

  仿佛永远眼含笑意的沐妈看着女儿的背影,皱起了眉头,不一会儿,便哭的梨花带雨了。沐爸爸只是搂了搂她的肩,轻拍了几下,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汽笛响起,火车出发了。小夭靠着车窗,看着窗外怔怔的出神。一路上,她见到了黄土,见到了窑洞,见到了绿色渐渐消失,又仿佛看到了一片片灰色。

  小妖对学校突然有些期待了。到了学校,登记注册后小妖来到了宿舍。老实说,对于女生宿舍那些什么拉帮结派,什么勾心斗角,小夭算是有所耳闻,也稍稍有点担忧。很幸运,她没有遇见这些。室友们前几天都到了,想要早点适应一下环境。魏晓涵,一个河南的农村妹子,大大咧咧的,有点微胖,天生一副大嗓门,在宿舍里排行老大,后来不知谁恶作剧的喊了声魏大狗,这名字便传开了。她呢,也不恼,只是回应道:“你大爷的”。裴丹萍,辽宁人,说话却像苏南侬语,温声细语,人也长得秀气,一副小家碧玉的派头。林薇,浙江人。话不多,平时喜欢看点书,写点东西,外冷内热型。沐小夭觉得自己能够遇见她们是一种莫大的荣幸。作为宿舍里的大姐大,脏活累活都由魏晓涵承担了。她没抱怨过什么,扫地,拖地,倒垃圾。擦窗户好像都是顺手做了。刚开始小夭几个想要帮她,却被她一句碍手碍脚顶了回去。后来的日子,也无太大波澜,和大多数大学生一样,大家平时自己忙自己的,一切平淡安稳的进行着。小夭不知道这种平淡是好是坏,可生活,不就如此吗?哪有那么多波澜壮阔?

  当然,小夭也曾想过在大学里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可是在小夭眼中,身边男生要么太幼稚,要么故作成熟,又或是一头扎进名利场里,功利味太重。总之,没有一个入得了小夭眼里。以小夭条件,不说什么校花,拿个院花系花之类的名头倒也绰绰有余。大一时,蜂拥而至的护花使者让小夭不胜其烦。一次某男在宿舍楼下又是蜡烛又是音乐,搞得小夭头都大了。小夭又彪悍起来了,打开窗子就是一盆洗脚水下去,看的室友和围观人群目瞪口呆。后来,大多数男生对小夭都避而远之了。一切归于平静。

  小夭不喜欢看剧,不喜欢追星,也不太喜欢运动,学习之余便有点百无聊赖了。还好,小夭喜欢看书。于是她成了图书馆的常客。到了大二期末,图书馆里一位难求。自习室里不用多说,一大早便没了位置。甚至阅览室里也是人满为患。

  那天傍晚,小夭有点无聊,便又去了图书馆。四楼文学阅览室里好像已经没位置了。小夭刚打算走,余光却瞥见书架右侧的角落里还有一张书桌。原本能坐四个人的书桌由于书架的原因只能坐两个人了。桌子对面,一个男孩子正坐在那里看着些什么。

  小夭轻轻的走到了桌子旁边,轻轻敲了敲桌子,指了指座位,男生抬起头,淡淡的笑了笑,点了点头,示意位置上没人。小夭坐下来,拿出一本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那段时间小夭痴迷于张爱玲。当小夭读张爱玲时,她觉得,那个穿着一件破旧大红棉袄的张爱玲,那个才气让大多数男人自惭形秽的张爱玲,那个在木屋里孤独终老,比烟花更寂寞的张爱玲就像坐在她身边,穿着短袖旗袍在摇曳的烛光下低头写作。

  当小夭读到白流苏拿自己的一生做赌注,只身奔赴香港见范柳原时,蓦然觉得有些五味杂陈。她抬起头,揉了揉眼睛,不经意间余光瞥见对面男生桌上还放了一本《半生缘》。小夭有点吃惊,她并不是太明白为什么如今还会有一个男生愿意去读张爱玲。小夭开始打量起了男生,简单的平头,皮肤偏黑,瓜子脸,眉毛淡淡的,略窄的眉间距使鼻梁显得高高的,只是嘴唇很薄,让人未免觉得有些凉薄。谈不上帅,偏黑的肤色也让人联系不到清秀。白色短袖衬衣,一条洗的略微有点发白的牛仔裤,一双经典款的帆布鞋。小夭觉得他属于那种不怎么出彩,但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的类型。仿佛察觉到了打量的目光,男生抬起头,眼睛里带着点困惑,好像还有点不好意思。四目相对,小夭突然觉得脸有点发热。她低下头,准备接着看书。可是脑海里突然蹦出了《红玫瑰与白玫瑰》。

  “呸,老娘才不要做什么蚊子血,才不要做什么饭粘子,要是哪个不起眼的小男生敢得罪自己,非得把他给咔嚓了。”

  后来,小夭便再也没有什么心思读书了。回到宿舍,几个姐妹看出了小夭的异样,小夭讲述后,引来了大家一通嘲笑,“小妮子,你恋爱了。”女追男,隔层纱。两人在一起了。和大多数恋人一样,热恋期的两人恨不得用尽每一份心思,每一份热情来取悦对方。在彼此的眼中,好像对方都是无比完美的,就算有几个缺点,也觉得这些缺点理所当然,甚至还显得的有点可爱。由于两人都属于学霸级的人物,并且一起拿过国奖,这段恋情被传为佳话,他们也成了大家口中的金童玉女。

  小夭有写日记的习惯,在恋爱的那些日子里,小夭的字里行间永远都是他。那时,仿佛他成了她的全部。小夭想,若自己是一个小尼姑,那他便是自己的禅吧。

  那种突如其来,没有感情基础的恋人往往不是跟对方谈恋爱,更多的是跟自己想象出的对方在恋爱。时间慢慢过去,他们发现对方与自己一厢情愿凭单纯想象造就的那个他差距越来越大。后来每周一大吵,两天一小吵,矛盾越来越多,恋情也就无疾而终了。

  他们两个,也就这样,没有什么闺蜜小三的狗血剧情,只是觉得彼此都变了,没感觉了,也没感情了。是彼此都变了吗?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对方吧。

  毕业季,分手季。毕业前,小夭选择与他和平分手。开口前,小夭想过自己是否会撕心裂肺,声嘶力竭,也想过他又会不会放下一切面子与尊严来挽留呢?

  “我们先分开吧,让彼此都静一静。”“嗯。”没有想象中的撕心裂肺,也没有所谓的挽留。那天傍晚,说完分手后他们就像往常一样在操场上肩并肩走着,没有一句话,安静的走了几圈。“走了,保重。”“嗯,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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